为深入贯彻落实超限超载治理源头管控工作要求,切实维护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,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《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章,2026年上半年我区组织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摸排工作,结合企业业务变更、关停并转等情况,现将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17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(名单附后)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