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000014348/2025-10394

发布机构: 大社镇人民政府

名称: 大社镇政府机关值班制度

文号:

主题分类: 其他

发布日期: 2025年09月24日

效力状态:

大社镇政府机关值班制度

 为强化规范管理,切实加强和规范我镇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,妥善应对突发事件,确保政令畅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1.机关值班实行科级领导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。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每月值班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。

2.全体干部职工实行分组轮流值班,每个值班组设值班领导1名,值班人员2名。

二、值班时间

每天上午8:30至次日上午8:30为一个值班周期,实行24小时值班。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另行安排。

三、值班职责

1.带班领导负责带班期间政府机关和全镇值班值守工作。

2.值班领导负责并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期间的所有工作。

3.全体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,保持通讯畅通,工作电话由值班人员负责接听。

4.负责处理来电来询、接待来访群众,处理一般来访事件、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公务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

5.做好机关的正常安全防护等工作

6.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。

四、值班纪律

1.忠于职守,认真履职,严格遵守值班规定,不得擅离职守,严禁脱岗、空岗。值班期间不得请假,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班的,经带班领导同意后自行协商进行调换。

2.值班期间,全体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,不得脱离岗位,必须在值班室内坚守岗位并住宿。午餐、晚餐2人一组交替进行,每组用餐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。

3.值班期间不准将办公室电话设置成呼叫转移、呼叫等待,要保持当班期间联系畅通。要做好值班日志填写工作,并将当班接收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向下一班转交;做好防盗、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,尤其要加强对特殊时期、重点区域的监管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、及时报告和完成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4.交班者必须将值班相关工作完成后方可下班。接班者应将一切工作交接清楚,如因交接不清,在接班后发生的问题应有接班者负责。凡因玩忽职守、不负责任,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,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。

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,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若在平时抽查、督查时发现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、不及时打卡、不清洁卫生和晚上无人值守等现象,发现1次进行谈话提醒;发现2次在职工大会上做书面检查;发现3次或3次以上按情节轻重在进行组织处理的同时作出纪律处分;如有失职、渎职现象,按照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相关责任。